首页 资讯 正文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体育正文 227 0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本文转自【吉安公安(gōngān)】; 枪爆(qiāngbào)无小事,平安重于山 “缉枪治爆”专项行动开展(kāizhǎn)以来 枪爆违法犯罪的打击(dǎjī)、宣传力度 切实消除社会治安潜在(qiánzài)隐患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(shēngmìngcáichǎn)安全 青原区富田镇(fùtiánzhèn)村民杜先生 来到青原分局(fēnjú)富田派出所 该手雷系杜先生多年前(qián) 在村口的(de)小河中发现 随后(suíhòu)一直放置在家中 ▲发现手雷的小河边(xiǎohébiān)。 在(zài)开展“治安大村长”走访活动时 宣讲了非法持有、私藏(sīcáng) 枪支弹药的(de)严重危害 以及所需面临的法律惩处(chéngchǔ) “听到(tīngdào)民警讲解后, 还有(háiyǒu)这个‘定时炸弹’。” 想起(xiǎngqǐ)了多年前捡到的这枚手雷 主动交到(jiāodào)富田派出所 民警对杜先生(xiānshēng)积极配合公安机关 开展“缉枪治爆”工作(gōngzuò) 主动上交手雷(shǒuléi)的行为 同时鼓励其(qí)积极宣传发动身边人 主动(zhǔdòng)联系公安机关并上缴 ▲该手雷已由公安机关按规定安全(ānquán)妥善处置。 该枚手雷(shǒuléi)已由青原分局治安大队 按规定安全妥善处理(tuǒshànchǔlǐ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(qiāngzhī)管理法》 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、制造(包括变造(biànzào)、装配)、买卖(mǎimài)、运输、出租、出借枪支。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(xíngwéi)。任何单位和个人(gèrén)对(duì)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。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,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,给予奖励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刑法》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(sīcángqiāngzhī)、弹药的,处三年(sānnián)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(yǐshàng)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的,依照(yīzhào)前款的规定(guīdìng)处罚。 依法配置枪支(qiāngzhī)的人员,非法出租(chūzū)、出借枪支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单位犯第二款(dìèrkuǎn)、第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(zérènrényuán)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供稿 | 青原(qīngyuán)分局王裕文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